项目介绍
安徽省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是指安徽省辖区内聚集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或产业特色明显、具有明确的经营管理机构,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其表现形式可以为园区、商务楼宇或产业集聚区等。
安徽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申报条件
(一)园区规划科学合理。园区有中长期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准确,发展方向明确。
(二)基础设施健全。园区直接用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办公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设施完善。
(三)服务功能完备。建有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相关设施或平台,具备仓储、物流配送、产品展示等服务功能。
(四)集聚效果明显。园区内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15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3家以上,园区如有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龙头企业,可适当放宽本条所规定的企业数量标准。
(五)支持政策明确。具有明确的、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入驻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二)申请报告,包括:
认定程序
(一)申报主体向安徽省商务厅递交申请;
(二)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合肥海关、省外汇管理局及外聘专家,对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赴各申报的园区开展现场考核,并研究会审,形成审核结果;
(三)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商务厅予以认定。
对因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工作推进较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较快而被列入省政府相关督查激励名单的市,在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中予以优先考虑。被认定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园区,由省商务厅统一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