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合肥市服务型制造标杆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3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决定开展2024年合肥市服务型制造标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聚焦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等模式,形成一批较成熟、可复制、能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有效模式,带动行业上下游企业加快服务化转型,提升我市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 申报主体应在合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 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服务型制造标杆遴选申报领域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3. 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4.已获评市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专项条件。

1.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在本行业或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应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企业能够围绕核心制造能力开展模式创新并形成竞争力,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生产服务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2.服务型制造标杆平台包括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是汇聚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生产线等制造资源的共享制造平台。截止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两年;最近两年为5家(含)以上制造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或综合服务;服务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社团法人服务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合计不低于80%。

三、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型制造标杆遴选工作,认真学习发展服务型制造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制造业企业服务化转型的重要意义,遵循政府引导、自愿申请原则,组织初步评审并推荐上报。

(二)请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平台)申报书填报说明》(附件2),组织编写《合肥市服务型制造标杆遴选申报书》及相关表格,附件材料请使用扫描件(复印件)。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本辖区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并填写“合肥市服务型制造标杆推荐汇总表”(附件3)。请于2024年12月26日前将各类申报书、申报汇总表和附件材料(一式1份及完整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科技处。

(四)市工信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确定市级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平台)名单。

联系电话:0551-63538396,邮箱:461235690@qq.com。

 

附件:1.合肥市服务型制造标杆遴选申报领域

      2.合肥市服务型制造标杆遴选申报书

      3.合肥市服务型制造标杆推荐汇总表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合肥市服务型制造标杆遴选申报领域.doc

附件2.合肥市服务型制造标杆遴选申报书.docx

附件3.合肥市服务型制造标杆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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