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07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规范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管理,现就开展合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已纳入合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且申报项目实施地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 2.申报单位已与数字化服务商签订数字化转型服务合同,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3.申报单位实施数字化转型所使用的数字化产品或服务须已在合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上架。 4.申报单位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及实施方案须已经综合型服务商审核。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采取线上填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试点企业登录合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fzxqy.demo-caii.com/hf_home,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填报合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表。 (二)申报时间。企业根据数字化改造实际,及时开展入库申报,申报入口自2024年8月1日起开放。 (三)申报原则。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真实发生、相关材料留存备查”原则,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承诺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任务分工 1.县区工信部门要积极推动试点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根据综合型服务商县区对接分工表(见附件),指导相关服务商和企业开展入企调研、合同及实施方案审核、项目入库申报等工作。 2.综合型服务商要协同其他服务商,有序开展入企调研,形成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调研报告,并指导试点企业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上传调研报告。 3.试点企业签订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后,要尽快制定改造实施方案,并应积极配合综合型服务商落实服务合同及实施方案审核工作,服务合同里要清晰列出企业购买的产品名称、代码、实际交易价格等重点信息(如已签合同中无产品代码等信息,企业须与合作的服务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列明以上重点信息)。试点企业要及时将经综合型服务商审核后的服务合同、实施方案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 四、有关事项 1.项目入库是企业申请评测验收和申报奖补前的重要工作,试点企业要高度重视,按要求梳理并上传入库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原则上,一户企业只申请一次项目入库,如企业同时开展多个项目改造,多个入库项目应合并一次性申请。 3.服务商相关数字化产品或服务尚未在公共服务平台上架的,要及时在公共服务平台上传产品信息。 4.数字化转型需求调研报告、服务合同、改造实施方案模板均可在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企业登录即可查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63537876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郭老师 17310030813 李老师 18033654137                   董老师 15195001377(数字化产品上架) 县区工信部门联系电话: 高  新  区   65324525    经  开  区   63886103 新站高新区   65777276    安巢经开区   82363129 肥  东  县   67758626    肥  西  县   68848465 长  丰  县   66662991    庐  江  县   87389398 巢  湖  市   82613781    瑶  海  区   64496910 庐  阳  区   65699412    蜀  山  区   65597585 包  河  区   63357348   附件 综合型服务商县区对接分工表.doc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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