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征集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20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按系统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完成在线填报后(暂不需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导出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装订成册后一式2份报送所在辖区科技局(具体时间以所在辖区科技局要求为准)。
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1年5月26日8:00,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17:30(考虑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以及退回修改、公示时间,需将截止时间适当提前)。
(二)县区遴选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要认真对申报单位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核查申报单位信用情况,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按照分配的限额推荐指标(见附件2),择优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于6月15日前将推荐函(附项目需求清单,样表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和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按领域分类送至市科技局归口业务处室,逾期视为放弃。
(三)市局评审推荐: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推荐的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按省厅分配指标择优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应用面广的项目需求,经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局门户网站公示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二、信用核查及承诺
申报单位需科研及社会信用良好,各单位申报前认真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信用合肥”等官方平台开展信用自查,确保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均不存在任何信用问题,并填报《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若发现企业及法人有征信问题仍然申报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征信记录,依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附件2
各县(市)区、开发区限额推荐指标
序 号 |
县(市)区、开发区 |
限额推荐指标数 |
1 |
高新区 |
15 |
2 |
经开区 |
4 |
3 |
肥西县 |
3 |
4 |
包河区 |
3 |
5 |
蜀山区 |
3 |
6 |
庐阳区 |
2 |
7 |
长丰县 |
2 |
8 |
新站区 |
2 |
9 |
肥东县 |
2 |
10 |
巢湖市 |
1 |
11 |
庐江县 |
1 |
12 |
瑶海区 |
1 |
13 |
安巢经开区 |
1 |
总 计 |
40 |
说明:限额推荐指标数按2020年各县区高企数量及占全市高企总数的比例分配。